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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4

时间:2024-05-30     作者:李牧师【原创】   阅读
每日灵修默想
00:00/03:23
文章内容

30日读经:耶23-24;诗76;来12

 

灵修文:

西一14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

 

很显然,13节和14节属于一个完整的句子。就逻辑关系上说,这两节经文共叙事了四个层面的事件,而且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第一个子句清楚地表达了神拯救选民脱离黑暗权势的事实;第二个子句则明确肯定了蒙神拯救出来的人,神已将之转移到爱子的国度里;第三个子句主要表述了信徒之所以能得以进入爱子的国度,是蒙了爱子的救赎;第四个子句强调,这个救赎就是指在基督的代赎中罪得赦免。如果我们反着来阅读这四个子句,似乎更能明白其中的神学意涵:第一,信徒在爱子里罪得赦免;第二,罪之所以能得到赦免,完全是因为爱子的救赎,就是他在十字架上的代赎;第三,于是,藉着爱子的血信徒被称为义,神便使信徒配得(参v12)与众圣徒共同承受基业,也就是被神转移到爱子的国度里;第四,从此信徒便脱离黑暗的权势,成为真正的光明之子。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本处依然是强调保罗和提摩太在祷告祈求中的感谢。

关于本处四个子句的前两个子句,我们已经做了相应的默想。现在,让我们来分析本节的第一个子句,也就是整个句子中的第三个子句,「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ἐν ᾧ ἔχομεν τὴν ἀπολύτρωσιν)。这个子句的原文直译是「在那位里面我们得到了救赎」,或「藉着那位我们得到了救赎」。本处从行文上共用着前一个子句的所有格「爱子」(αὐτοῦ),所以在翻译的时候直接将本处的「那位」替换成「爱子」,得出的结果是「在爱子里面我们得到了救赎」,或「藉着爱子我们得到了救赎」。就此而言,和合本的翻译确实非常准确了表达了这个句子的内涵,也就是信徒之所以能在神的国度中有份与众圣徒的基业,正式因为耶稣基督的救赎。

关于耶稣基督的救赎,这是我们信仰的核心焦点。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所信仰的耶稣基督,他本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是父神怀里的独生子(参约一18)。他在永恒中本与父神同在(参约一1-3),但在神荣耀的预定中,他甘愿降卑自己成为肉身,住在世人中间(参约一14),将父向众圣徒表明出来(参约一18)。正如今日选节下文所言,这「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参西一15)」。这位爱子,他本与神同等,但他甘愿降卑自己,取了奴仆的形象,为拯救在亚当里堕落的人,甘愿顺服到底,以至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荣耀的救赎恩典(参腓二6-11)。正如以赛亚所言,「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参彼前二24)。」我们实实在在知道,「他被交给人,是因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

「救赎」(ἀπολύτρωσις),这个词在古时候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用法,就是用以指在奴隶市场把奴隶购买出来。所以,这个词包含了「从奴隶市场买来」的意思;当然,它的基本含义主要是「释放」、「解放」、「救赎」等。因此,我们可以判定这个词的性质应是褒义的。从上文我们所论及的新的出埃及这个主题来看,保罗和提摩太用这个词来表达救恩的目的是为了唤醒读者们,去了解当日神从埃及把自己的百姓救出来的真实。以此作为对新的出埃及,也就是耶稣的救赎之功的认识的基础。唯独如此,信徒才能明确知道自己正是主从这世界的黑暗权势之下拯救出来的奴隶,这是荣耀的恩典,我们在其中根本无法有任何的参与。基督徒得到了荣耀的释放,就是从罪和撒旦的压制之下得到了释放。这释放就是荣耀的救赎。

正如神当日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命定了一只羔羊代替他们那本该被杀之人而被杀,作为他们获得拯救的代价一般,今日信徒要获得救赎也必须有一位无罪者代替他们众人死(参彼前三18)。那古老而遥远的逾越节,所预表的正是耶稣基督的救赎;那无辜而被杀的逾越节羔羊,正预表着那无辜而被害、且被悬挂于十字架的基督。因此,这临到我们众人的救赎并不是无代价的,基督实在为了这救赎的成就付上昂贵的代价,就是他自己的性命。也只有无罪的基督的性命,才能成就这荣耀的救赎。神也正因耶稣的缘故,而接纳我们与他自己和好,成为他的儿女(参林后五17;约一12等)。我们的的确确是藉着这爱子的血,得到了这荣耀的救赎(参弗一7)。所以,我们总不能认为自己所获得的救赎是廉价的恩典,其实这是重价的恩典;基督为这份恩典付上了最昂贵的代价,没有任何可比拟的昂贵的代价。

「罪过得以赦免」。所谓「赦免」(ἄφεσις),意思同样是「释放」或「豁免」。就文字意义来看,是指一个负债累累的人,被无条件解除了债务;从此以后,他便是自由人,不再被债务缠身了。所有亚当的后代,因为亚当的堕落而算为罪人,众人都欠下了高额的罪债,是终其一身所不能偿还的。如今,在基督里这不能偿还的罪债得到了偿还,就是耶稣以自己的性命作为代价去偿还了这罪债。从此,神解除在基督里之人的所有罪债。于是,在基督里的人的罪便得到了赦免,这就是在爱子里的那份荣耀的救赎。

论到在亚当里的罪,经上教导我们,这罪的工价就是死(参罗六23),惟有血能让这罪得到洁净(参来九22)。然而,羔羊的血并不能叫这罪得到彻底的洁净,所以总要不断地献上;唯独基督,他只一次献上就成功了这救赎(参来七27,九12,十10等)。因此,在基督里的人是永远享受在这救赎之中的,也就是真正因主得了永远赦免的。

在这里,有两个重要问题我们需要做一点延伸思考:第一,基督究竟为谁而死?第二,基督的血究竟给付给了谁?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有一些的教导认为,基督是为全人类而死。然而,正统的教会却明确指出,这是错误的教导。基督乃是为在永恒中蒙神拣选的、那在基督里被预定得救的人而死。这方面约翰欧文的《基督为谁而死》一书中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作为进深理解。

本处的第二个问题,我们可以给出的答案也是非常明确的,基督乃是将血的代价付给了神。当亚当犯罪的时候,就代表人类向神欠下了无可偿还的罪债,因他违背神的旨意。所以,罪人就是得罪了神的人。在神的公义之下,罪人的唯一结局就是死。然而,神藉着悦纳他爱子的牺牲,而悦纳了所有在他爱子里的人。所以,罪人的罪得赦免的唯一可能,就是在基督里。哈利路亚,那在基督里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三二1;参罗四7)。」

只是,你是否为自己的得救满心欢喜,常常感谢呢?既然你已经得了赦免,得以与神和好,那么你的日常生活是否总是活在主的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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