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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所有权时间:2013-10-25 文章内容
出二十15
当我们打开十诫第八诫的时候,我们发现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主题:不可偷盗!
当我们谈到不可偷盗,首先我们要明白「偷盗」究竟是什么?在第八诫中,所谈到的盗窃主要包括了:国家法律所定义的偷盗行为。即是以非法的手段获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这些偷盗不但是指盗窃和抢劫,也包括了侵占他人的利益。所谓侵占他人的利益,如私自挪用他人/公共财物、上班时间办理私事、盗用他人名誉与所有权等。
当然,圣经所指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更高的内涵要谈。因为上文所谈到的内容,不过是行为上的问题,是眼睛所能看见的。圣经所提到的虽然包含了这些,却超越了这些。
首先,圣经很清楚的提到,如果默许了偷盗的行为,这样的人也犯了偷盗的罪。(箴二八24,二九24)
其次,这偷盗也指为自己的利益而违背了神的要求,正如约书亚时代的亚干。(书七20-26)
再则,行事为人不诚信的行为,也是第八诫所严禁的内容。圣经曾清楚的提到,不按规定给人当得的;(箴二十10;申二五13-15;结四五9-11)判断他人的时候,不按公理、公正的准则等(弥六8-11)也都是第八诫谈到的偷盗的行为。
最后,这一诫最重要的乃是指属灵上的盗窃行为,那么究竟什么是属灵上的盗窃的行为呢?圣经至少提到了几种:a,没有按照真理的要求做十一的奉献,及不把神当得荣耀归给神自己。b,没有按照神对人的命定生活,如懒惰、不尽职、不彼此相爱等。
以上所略略谈到的,都是第八诫所谈到的偷窃的行为。因此,作为基督徒的我们,需要安静下来好好的思考,幷谨慎的活在神的面前。要知道,我们的生活应当是「道成肉身」的表现,让基督的真道,在我们的生命中活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