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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主题研究时间:2024-02-04 文章内容
引 言路得記是很有意思的一个書卷,她是整本聖經中僅有的兩卷以女人名字命名的書卷之一。更有意思的是,本書的整個敘事完全是記錄這一個外邦女子的信仰歷程。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卷書,卻在猶太人的信仰生活中,有極高的地位。每當猶太人的五旬節,本書就會被重複宣讀。[1] 為什麼會這樣呢?如果從整個脈絡觀察,我們便知道本書所敘事的恩典,乃是那個黑暗時代中的一束光;並且,這份恩典也是歷史歷代猶太人的光。作爲今天的讀者,如果細讀本書,同樣很容易看出,她的確是黑暗時代的光明。 至於本文的進路,筆者主要從黑暗時代的光明——「活潑的信心」,這一角度來進行研究。本文主要從信心的失落、重塑,最後達成信心的果效等脈絡發展,分成七個部分來闡述,以期能釐清一條頭緒,看見神在信他之人身上是如何顯爲大、顯爲聖。
多數學者認為,路得記的作者主要是透過本書的敘事來反映士師時代的黑暗與荒凉(士十七6,十八1,十九1);同時更反映出,就是在這樣的情况下,神仍然沒有離弃他的選民,而是在整個民族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引導選民。幷且,耶和華神使用選民所難以理解的方式——路得的作用,來重整民族走向復興。[2] 作者使用本書展現出神救恩的奇妙,以及大衛王朝的屬靈地 位。[3] 同時,作者要透過本書引領選民去看見,真以色列人幷不是肉體的以色列人,乃是憑著信心(應許)做亞伯拉罕子孫的人(加四28)。[4] 因此,本書實際上講述黑暗中的光,[5] 預示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福音。正如經上說:「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太四16)」信徒唯獨憑著信心,才能見到這黑暗中的大光。故筆者給本書所確定的主題是——活潑的信心。
學者一般上認為,本書與士師記原是同一個文本。即是說,本書是士師記最後幾個重要的附篇之一。但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也不知道出於什麼考量,將本書從士師記的篇章中單列出來,作為一個問題。如果我們肯定這個論調,且能保持從這個視角理解士師記,那麼士師記的解讀將會得到進一步的提升——特別是本書最後的家譜,要成為解讀士師記的一把鑰匙。同樣,如果從這個基本思路理解路得記,我們便能更清楚看到路得記所要表彰的主要話題——以最後的家譜作為那個時代的引領之光。
士師記主要是敘事以色列歷史中,神以士師來治理以色列的那個特別時期,本書一開始就交代了整個故事是發生在士師時期[6]——「當士師秉政的時候……(一1)」就此而言,很多人提出路得記是士師記的一個附錄,[7] 或是一個插曲。[8] 周永健甚至認爲,整個舊約乃是主流,而本書是一個支流。他說到:「這『小故事』與『大故事』平行發展,成了『大故事』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部分;這個支流從主流而出,却又回流使主流繼續發展下去,川流不息。這是神奇妙的工作,奇妙的計劃、安排和配合。」[9] 同時,大衛·郝渥德在他《舊約歷史書導論》中提到:「……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來自『猶大伯利恒』(一1、3),這使人回想起士師記的最後兩個事件的主人翁也有來自『猶大伯利恒』的:(1)士十七~十八章的記載,有一利未人顯示爲米迦,後爲但族工作,是來自猶大伯利恒(士十七7);(2)士十九~二一章記述一個利未人與後來遭殺害的妾,是來自伯利恒。(士十九1)」[10] 因此郝渥德認爲,路得記是士師記與撒母耳記的一個很好的銜接,因爲本書的「歷史背景主要是與士師記相同」,而本書確實是「撒母耳記卷上的引言」。[11]
整本士師記主要是在描述選民的悖逆與神的恩慈,同時也在側面反映出當時以色列人的靈性光景,就如同本書所描述——「遭受饑荒」(一1),衆人都不再願意以神爲王(士十七6,十八1,十九1;撒上八7,十19)。而本書,却是要給這樣的一個時代畫上一個句號,[12] 給整個民族帶來了希望的光芒。
從靈性光景而言,本書與士師記也有相當的關係存在。在士師記中,記述了整個民族的靈性光景越來越遠離神,甚至到參孫時,士師非但不能給民族帶來安定與信仰復興,更是被自己的同胞捆綁交給了非利士人(士十五12-13)。後來,作爲士師時代的總結,作者只給了這樣一個評價——「那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個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十八1,十九1)。其實大家都知道,耶和華就是以色列的王,如何以色列會沒有王呢?原來他們厭弃了耶和華作爲他們的王(撒上八10,十19)。然而,本書却立足于此大背景,闡述了人的墮落與神的保守;幷大膽的提出神保守這個善變的民族,給予了這個民族帶來了新的希望——引出了大衛王(得四22)。而選民要獲得這個希望,就是要對神有信心,這樣神就會化咒詛爲賜福。 在本書中,當寫到路得的時候,作者有意的不用「外邦女子」來替代,而是用「摩押女子」來表示,這是因爲,在神的律法中明文規定,「……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三3)然而,儘管如此,神還是因著「摩押女子」——路得堅韌不拔的信心(一15-19上),使這個受到永遠咒詛的女子,獲得了永遠的安息(四13)。[13] 透過這個故事,神在呼籲選民,如果願意捨弃他們的愚行,[14] 轉而歸向神,也將從咒詛轉而蒙神賜福。因爲就連一個摩押人都能獲得恩典,更何况是他的選民!
本文根據「活潑的信心」這一主題,分成七個部分來闡述《路得記》。
故事發生的時間。本書一開始就給予了讀者一個較爲清晰的、關于時間的介紹——「當士師秉政的時候」。但是,這也是比較籠統的一個時間概念,因爲士師秉政的時間是一段比較長遠的時間,它實際上可以從約書亞死後到掃羅爲王的這一段日子;也就是約主前1200-主前1020年。[15] 透過對士師記瞭解,大家可以知道,這個時期實際上是十分混亂而黑暗的時期, 士師記的作者甚至給予了這麽一句話作爲士師記的結束——「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二一25)。這個時期無論是「社會、宗教、道德各方面都呈現一片混亂,可說是內憂外患、黑暗的時代。」[16] 故事涉及的幾個名字。在本故事中,有一件事情非常的吊詭,那就是名字與其名字的意思。實際上我們今天有理由相信,這是作者刻意安排的結果。(這不是說筆者贊成本故事屬虛構的,筆者不過是在說這是作者利用了一些文學上的修辭而已。) 首先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地名——「伯利恒」(בֵּית לֶחֶם)。「伯利恒」在原文中的意思是:「穀物之倉」、「糧食之家」。[17] 然而就是這麽一個應該是豐盛的地方,却遭遇了「饑荒」(רָעָב),這真的是十分的吊詭。רָעָב有「使饑餓」的意 思。[18] 換句話說,這個饑荒似乎在這裏成爲了一個主動者了,或者直接說是「神控制了饑荒」。[19] 甚至有另外一種思想,就是糧食之倉使人民饑餓。 緊接著,在這裏出現了第二個名字,也就是本段經文中的主人公——「以利米勒」(אֱלִימֶלֶךְ)。「以利米勒」這個名詞得意思是「神是王」, 或者是「我的神是君王」。[20] 在舊約時代,人們的名字往往有著很深厚的宗教信念,[21] 就如同「以撒」(יִצְחָק),他的名字就具有强烈的宗教信念(創十七19等)。然而,就是這個「以神爲王」的人,却有著「沒有王」的舉動——當伯利恒遭灾的日子,他携家「逃亡」;[22] 而且他的去處竟是摩押。 「摩押」(מוֹאָב),這個字的意思是「出自他母親的父親」,[23] 這是對于他們祖先由來的一個表述(創十九31-38)。其實,這個表述出處都在見證著這個名族的「卑賤」。在古時候,人們可以看見叔侄之間、兄妹之間成婚的,但是父女之間繁衍後代,實在令人羞耻。本書中叙述摩押地的時候,最重要是要告訴人們——以利米勒這個號稱是以神爲他的君王的人,選擇離開神所賜福的伯利恒,去往了神所咒詛的摩押地(申二三3-4)。 之後,作者馬上開始叙述另一個很有意思的「名字組合」——拿俄米、瑪倫和基連。首先作者將女主人「拿俄米」(נָעֳמִי意爲:「甘甜的」、[24] 「使人喜悅」、「可愛」和「討人喜悅」)放在了讀者的面前,然後馬上將她的兩個孩子「瑪倫」(מַחְלוֹן意爲:「疾病」、「痛苦」、「憂傷」[25])和「基連」(כִּלְיוֹן意爲:「憔悴的」、「毀滅」[26])放在讀者的面前。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個孩子的名字都是典型的「迦南名字」。[27] 作者通過這樣的安排,似乎有意要告訴讀者,當以利米勒選擇離開神的時候,「甘甜」就要變爲「痛苦」,甚至走向「毀滅」。[28] 作者在這一段中,不僅僅寫出了這一個希伯來家庭的名字,同時他還書寫了兩個摩押女子的名字——俄珥巴和路得。 「俄珥巴」(עָרְפָּה),這個字來自字根「ףr,[o」,有「頸項」、與「背部」的意思。[29] 這個字有「悖逆」與「不忠」的含義。[30] 「路得」(רוּת)有「朋友」的意思。[31] 這兩個意思似乎正在控訴這以利米勒這個家庭,儘管以利米勒已經客死他鄉,他的孩子們却仍然願意將這場悖逆的行動進行到底。所以,他們真是「硬著頸項」[32] 的人,他們甘願與摩押人爲友。[33] 但是,很顯然路得這個名字似乎在本書中還有另外一個方面的意思,這這解釋也是許多學者所采取的,就是認爲她堅固的友誼主要是爲了說明她陪同了拿俄米回鄉。[34] 對于這個家庭,作者給予的結論非常有意思——「……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一5)。論到這個家庭在上帝的恩典中失落他們的信仰,以至信心破産。在此大家可以得到的答案是:他們不再以神爲王了。他們的選擇,不再是神的祝福面,而是神的咒詛面。正是因爲這樣,他們選擇了「混滅」,選擇了與神的仇敵爲友。 這其實很典型,或者正式以色列當時的整體寫照;士師時代的以色列人的整體寫照。在那個時代中的以色列人,真的就如此刻的拿俄米一樣,她沒有依靠——丈夫死了,也沒有盼望——兒子死了。這是一個民族,一個家庭信心失落後的真實光景。 從文本的叙述來看。本書的寫作,的確以士師時代爲背景,因此,這個大背景不可被忽視。就本書第一到五節的經文論述看來,這是在反映一個時代人們的信心的光景。[35] 我們可以相信一件事情,一個好的環境不一定會塑造成好的人來,但是一個不好的環境,一定會影響一大批不好的人。在士師時代,因爲整體的大環境的關係,上帝藉以饑荒給予他們一個很明顯的警告和懲罰;同時也藉以以利米勒的「逃跑」,更加顯示出了當時代的人們是多麽的遠離神。 作者也透過對這個家庭在摩押地的悲劇的描述,來告訴以色列人,上帝是無法躲避的。在猶太拉比的看法中,遭遇不幸和灾禍都是神審判和報應。[36] 因此,當時代所有的讀者,一看這第一章,就可以清楚的知道作者所要表達的含義。 非常時代,非常的人,然而,他們幷不是成功的例子,而是失敗的身影。信心的失落,正是這樣一步一步離開神開始的。
在摩押地過了十年,拿俄米這個家庭現在徹底的易主了,聖經給出的答案是:「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一5)。一無所有的拿俄米,在摩押地已經沒有任何指望。因此她開始關注家鄉的事情,在聽見好消息之後就决定要重新再來。 主動的聆聽。信心的重塑行動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幷不是沒有心動過,乃是因爲他沒有行動過。作者在這裏很有意思的說到了拿俄米在信心重塑的過程中,有很值得的關注的、主動性的行動。 聖經告訴讀者說「聽」(שָׁמַע),這是一個動詞,[37] 這個字的意思是「聽見」、「順從」。[38] 在這個字當中,還有一點「注意」的味道在裏面。[39] 從這個角度而言,拿俄米的信心被重塑,主動的聆聽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她一個很重要的行動。身在摩押地的拿俄米,聽見了耶和華善待他的百姓,成爲了她信心重塑的起點。 就「聆聽」而言,聽見什麽是比聽見本身更爲重要,拿俄米所聽見的是耶和華如何恩待、眷顧(פָּקַד)他的百姓。「פָּקַד」一詞具有「數點、計算、眷顧、追討、懲罰、派定」等意思,在此處基本含義是指:使環境有相當客觀的改 變[40] ——從饑荒變爲豐收。 接著,作者告訴讀者說,這次的豐收來自耶和華的賜福——「……眷顧最佳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一6b)。「נָתַן」(賜)基本字根是「給予」,有「安放或設立」、「使或構成」等意。[41] 也就是說,伯利恒重新獲得的豐收,是因爲耶和華給予了他百姓恩惠,使之構成了豐收的局面。 這裏的「聽」(שָׁמַע),更是「注意的聽」。[42] 相信這是很容易令人接受的。身在摩押地的拿俄米,她的心靈正在遭受著無比的煎熬,因爲她的家庭正在遭遇耶和華的審判(一20-21)。按照人看來,拿俄米必然在此終其一生,已經沒有盼望。然而,由于神的恩典待他的百姓,因此拿俄米又一次聽見了神恩惠的信息,從而激發了她心向耶和華的旅程。[43] 這說明瞭拿俄米經過了長時間的醞釀,而且她一直都在注意著家鄉的情况。 果斷的回應。「שָׁמַע」(聽)「這個動詞的基本意思是接收到一個信息、或僅僅一個聲音」。[44] 這對于拿俄米而言,其實一點也不真實,因爲她既沒有看見,也沒有辦法求證。她所聽見的,不過是一個聲音而已。然而,她的信心已經被塑造一起來了,因此她果斷的「起來」。「קוּם」(起身)這個在此是一個單數的動詞,[45] 這令人看見了拿俄米的决心。上面我們說她也許沒有辦法求證,但是我們現在却可以果斷的說:她沒有想過要求證。她之所以沒有要求證,也沒有安于現狀,是因爲她現在對耶和華有了信心。她的信心不是沒有行動的,聖經說她就帶著兩個兒婦一同起來,要「歸回」猶大地,「離開」摩押地。 「שׁוּב」(歸回)一詞在聖經中出現「超過1,050次之多」,主要是用來描寫「世人在悔改過程中的責任」。[46] 這個詞在本書也是一個很重要的用詞,在第一章六至二十二節中,「以不同形式出現十二次之多(一6、7、8、10、11、12、15[2次]、16、21、22[2次]),可見作者有意强調這個字的意思,幷引申出來的含意」[47] ——拿俄米悔改歸向神的最佳說明。[48] 這個歸回其實是分層次的,首先是拿俄米的心(信仰)歸回——聽見耶和華的恩典;接著是她的本人歸回——起身回猶大地;之後是她的家庭歸回——帶著兩個兒婦起行。(儘管俄珥巴最終被拿俄米勸回娘家,但是起初也是在這個回鄉的隊伍之中的。) 如果要重塑信心,神的話以及神的恩典是占有重要的作用。詩人曾經規勸自己的心不可忘記耶和華(詩一零三1),因爲詩人知道,最能够讓她銘記神恩的,就是經常數算神的恩典。同時,信心的重塑也需要有行動的跟進。如果拿俄米聽見了,心裏切慕却沒有自身的行動,那麽對于她,對于這個家庭就沒有任何的意義了。
八到十八節,焦點已經慢慢地從拿俄米轉向了路得。這十節叙述了路得通過了婆婆的考驗,以至于最終與婆婆一同來到了伯利恒。 第一次考驗。在她們開始回鄉的旅程不久之後,拿俄米舉行了一次特殊的家庭會議,[49] 會議的內容是容許兩個兒婦回到她們的「娘家」,開始她們的新生活。這這次的家庭會議中,拿俄米主要提到了幾個問事情: 首先,拿俄米提出要求她們回到她們的娘家去,細心的莫裏斯提出,于當時的社會背景之下,拿俄米應該是打發這兩個兒婦往她們的父家去(創三八11;利二二13;民三十16;申二二21),而拿俄米去打發她們往娘家去。[50] 當然,我們相信這有可能是因爲本書是站在女性的角度而作的;[51] 但是我們相信,這其中必然有更重要的意義。如果我們聯合了上下文,我們相信有一個理由也許是可以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古時候中東的人民常常以神爲父,摩押人也常常被稱作是基抹的「孩子」(百姓、民[52])(民二一29)。事實也證明,基抹在摩押人的心目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53] 拿俄米希望,兩個兒婦儘管回到家中,也不要再次投入「基抹」的懷抱。 所以,緊接著拿俄米宣告說:「願耶和華恩待你們……」這個宣告很有意思,「耶和華」是以色列人對神的專有稱呼,因爲這關係到他們與神之家的「約」(出三14-15)。一般情况下,拿俄米要爲她的兒婦們祝福,完全可以用比較普遍的「神」(אֱלֹהִים),但是拿俄米用了「耶和華」(יהוה)這個稱呼是不可否認的。其實,這正好反映出了拿俄米的心思——只有一位神是真實的,那就是以色列人的神「耶和華」。至于「基抹」,她「幷不知道」。[54] 因此,在拿俄米看來,她的兒婦們如果要重新開始,就必須要從「耶和華」那裏得到恩典。 「חֶסֶד」一詞的意思是「慈愛」、「恩惠」,它的字根「dsx」,與這個字同字根的有「חָסִיד」,這個字的意思是「聖民」、「敬畏神的人」。[55] 「עָשָׂה」(待)原文爲動詞,基本意思是「作」、「完成」、「製作」。[56] 第八節中的「恩待」一詞,就是由這兩個詞組合而成,所要表達的意思應該是:神會以慈愛、信實、[57] 恩惠來完成在她們的生命中;同時似乎也在暗示她們今後的生活中需要成爲一個敬畏神的人。 拿俄米的第一次挑戰中,還直接提到了她對兩個兒婦的願望——希望她們另外成立一個新家——「……各在新夫家中……」這對于一個寡婦而言是非常大的挑戰與試煉。當然,這不是拿俄米的做做。 當拿俄米聽見兒婦們的告白——「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的時候,拿俄米闡述了一個思想,她認爲兒婦于她同去,實際上沒有希望,理由有兩個方面:其一、拿俄米認爲自己已經不能够再給這兩個女人帶來任何的幸福,只會給她們繼續帶來不幸。(在猶太人的律法中,哥哥無子而終,弟弟應該娶哥哥的遺孀,爲哥哥立後。參申二五5-6)但如果兩個兒婦回到本家,她們的生活就可以有一個重新的開始。其二、她認爲自己正在遭受到耶和華的攻擊。 在第一次的考驗中,俄珥巴「順服」[58] 裏婆婆的意思回去了,很多人總是給俄珥巴許多的責備,然而在此筆者希望借用凱賽爾的話來作說明:「使俄珥巴離開和使路得留下的原因是一樣的,事實上,這個原因就是,拿俄米不會再有兒子或丈夫。俄珥巴想再成爲妻子,而路得仍然想作拿俄米的女兒。」[59] 一個女人尋求成爲一個妻子,幷沒有錯(提前五11)。只是,在信仰的旅程中,她被驗證爲一個失敗者。信仰始終是需要付出代價。而在本輪考驗中,路得沒有被搖動。她之所以不被動搖,透過經文可以知道是因她愛婆婆,更因他羡慕婆婆的神。 第二次考驗。如果說第一次考驗是年輕寡婦致命的考驗,那麽第二次考驗則必第一次考驗更具有殺傷力。第二次的考驗主要有三個層面上的問題:國家、文化和信仰。 在第三次的對話中,拿俄米還是一再的要求路得回到她的本國去,這是拿俄米十分真誠的、認真的心裏話,她希望路得能够重新獲得認同。認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社會問題。可以這麽說,如果路得和拿俄米一同來到伯利恒的話,那麽她就會受到排斥,[60] 因爲猶太民族「摩西律法」的關係。然而,如果路得回到自己的民族中間,她將重新獲得認同,就如同俄珥巴一樣,她獲得了她本國認同,這中認同能够促使人有一種歸屬感。[61] 可是路得的新十分的堅决,她的回答是「你的國,就是我的國」。這似乎在暗示說,儘管你的同胞可能會不認同我,但是爲了你和我所渴慕的伯利恒,我願意來認同她們,使這個和我沒有關係的國家,成爲我的國家。 同時,從拿俄米的話中,我們還可以看到的是文化上的衝突。猶太人的文化與摩押人的文化是有所不同的,這樣對于路得很不公平。當然,當讀到這裏的時候,這個信心的挑戰已經不再是拿俄米給她考驗那麽單純了。她現在需要真正的去面對,處理這些問題。如果文化不能被認同,那麽儘管你表面上成爲了這個國家的國民,那麽你實際上仍然不再這個國家之內。 最後,拿俄米所提到的是宗教的問題。記得以前有人說過這麽一句話:「人與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最大的問題莫過于宗教問題。」的確如此,宗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在這段經文中,拿俄米很清楚的提到,俄珥巴已經回到了她的神那裏去了。這裏所言她的神,指的她民族或者家人所崇拜的神,也就說俄珥巴回到他們所認同的環境中的時候,實際上也就已經認同了他們的信仰,重新接受了他們的神。[62] 這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對于路得而言,現在她多了一個理由可以回去了,因爲她的嫂子——俄珥巴——已經回去了,[63] 然而路得却沒有想過要回頭。 針對于拿俄米第三次的話語,路得的回應非常的堅决。換句話說,拿俄米獲得了一個真正願意委身與自己的「女兒」。首先,路得提到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這是她真實的心願,也反映出了她在說這句話的時候,實際上是一種對人生前景的交托。當來到十七節的時候,更是令人看見了路得以誓言來表示他的决心——絕不回頭。因此周永健用一個很有意思的交叉方式來讀這段經文,透過這種解讀方式,能够令人清晰的讀懂:[64] A、路得希望婆婆不再勸他離弃,停止在這個話題上繼續談論:(16b) B、路得肯定在有生之年必會忠于婆婆:(16c-d) X、路得的認信:(16e-f) B’、路得肯定至死也必會忠于婆婆:(17a-b) A’、路得發誓確立她的承諾,使拿俄米再沒有討論的餘地:(17c-e) 透過這段話,大家可以看見的是路得願意重新建立的她的人生,也就是要與摩押幷摩押的神斷絕關係。[65] 于是他宣告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神。」緊接著,她效法拿俄米指著耶和華起誓。他終于如願與拿俄米同行(一18)。路得的抉擇是非常勇敢的,因爲本書中幷沒有反映說拿俄米歡迎他加入回猶大地之旅,路得完全是憑著信心與拿俄米同行的。[66] 人的信心總是在挑戰中不斷的成長,路得的信心也是這樣。在士師時代,整個以色列社會已經開始不再專心的信仰神了;然而本書却說到當以利米勒一家經歷了這樣的遭遇之後,他們對神的信仰從起初的輕慢到了堅定不移。其實,這在歷史上也不是唯一的,以色列人的一神論信仰,其實就是在被擄到巴比倫之後,才建立起來的。因此,信心的成長,的確需要有合理的挑戰。
路得的堅信獲得了拿俄米的認同,因爲她的决定不是一時的,乃是永遠的(一17)。所以拿俄米將她待會自己家中,很顯然她已經成爲了拿俄米的女兒,是拿俄米生活上唯一的伴侶了。 來到伯利恒。當路得與拿俄米的脚步一踏進伯利恒,平靜的小城一下子暴動了起來。那個場景想來唐佑之的形容最值得一提:[67] 當她們(路得和拿俄米)出現在伯利恒城門邊的井旁時,許多婦女都難免投以陌生與驚奇的眼光。這兩個寡居裝扮的婦女,從年齡判斷大概是婆媳吧!傍晚通常也正是婦女們打水的時刻,水井周圍更是他們的天下。她們道長說短,仍掩不住他們因豐收而有的歡樂。 「看來她們是本地人,但是從哪裏來呢?」 「那年輕的不太像,他恐怕是外地人。」 「阿婆,那個年紀大的大概跟您差不多歲數,如果她是本地人,您一定會認識的。」 「是啊,真是面熟,但說不出是誰……」 「像不像拿俄米?她走了好多年了。」 「拿俄米?拿俄米?!拿俄米!」 「會是她嗎?她一向很健壯,很樂觀的樣子,但這女人又老又瘦又黑,而且面目很憔悴。這是拿俄米嗎?」 大家一時都喧嚷起來,一擁而上,走向拿俄米。 拿俄米看著他們的驚奇、熱烈、同情以及冷漠、輕蔑的眼光,她幾乎要哭出來了。 「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 這個時候回來的兩個寡婦,的確十分的尷尬、十分的無奈。在那個時候,拿俄米從前的同伴們出來迎接她,似乎是給予了及時的、溫暖的懷抱,可是她無法快樂起來,特別是當她將自己此時此景與當初離開伯利恒進行對比的時候。[68] 最對于路得而言,的確是信心踏出的脚步,確實不易。如果要經歷信心的成長,踏出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 與「瑪拉」同住。拿俄米的名字是甘甜的意思,然而當拿俄米麵對舊日好友,再看看今日自己所遭遇的灾難,已經不再有「甘甜」(נָעֳמִי)可言了。因此,拿俄米回答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מָרָא)。」[69] 「מָרָא」的意思是苦的,在這裏最重要是要表示她心中的愁苦。[70] 很顯然,拿俄米此時的愁苦不在于財産上的一無所有,更是在于她所描述的:a、空空的回來;b、耶和華使她遭受了這一切。 在此,拿俄米想起了曾經「滿滿的」(מָלֵא)出去,מָלֵא所要表達的是「重複的」,在中文的翻譯中有時候被譯成是「加倍」、「加倍的」、「雙倍」等。[71] 事實如此,拿俄米當初離開伯利恒的時候,在産物上應該是具有一定基礎的,最重要的是當時她的家庭擁有丈夫和兩個兒子。「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産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對于拿俄米而言,兩個兒子的確是他雙倍的産業。然而,如今她却「空空的」(רֵיקָם)回來。רֵיקָם意爲「虛空的」、「無效的」、「過分的」,在中文中有時候被翻譯成「徒然」。[72] 拿俄米要告訴他女伴們的是:我這樣勞碌,是徒然的;非但如此,顯然我自己都賠進了許多。 有一件事,拿俄米的認識很重要,那就是爲何拿俄米今日遭遇了這樣的大灾難。關于此,拿俄米有她清楚的論述:是「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在此拿俄米所要表達的應該是:a、她違背了耶和華的意思,前往了耶和華所咒詛的地方(申二三3),所以那律法書上的咒詛,就臨到了她和她的家庭(申十一28)。b、神是人所不能逃避的(詩一三九7-8),因爲他乃是全能者,所以人無法逃避他的任何作爲。或者可以總結爲:耶和華「作證反對我」,全能者對我宣判。[73] 綜上所述,拿俄米現在很清楚的知道,她所遭遇的一切,都是來自耶和華。因此,面對耶和華的宣判,面對「滿滿出去,空空回來」;她與兒婦路得現只能活在מָרָא(瑪拉)的狀態之中。也許拿俄米此時此刻真的有一份的抱怨,認爲這「完全是耶和華的錯誤」,[74]但無論是否如此,事實是現在她們都活在מָרָא的狀態之中。 以信心生活。當拿俄米和路得來到伯利恒的時候,正是大家動手收割的日子。然而,這和拿俄米與路得沒有關係,先不說她們已經錯過了播種的季節,就是沒有錯過,她們仍然是無法從地裏獲得益處。因爲「寡婦在古代近東是失去一切社會地位的人,有時更失却政治和經濟地位;就和美國社會中的流浪漢一樣。他們通常沒有男性的保護者,因此在經濟上必須仰賴社會的幫助。」[75] 對于此,她們此時回來絕對是一件可喜的事情,因爲她們回來的日子是一個又盼望的日子。[76] 這是神對于相信他之人的恩典。
如果我們承認信心是活的,是上帝所賜予的,是上帝所培養的。那麽,就必須要承認信心是會成長的。信心的成長對于一個信徒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這種重要性,在路得記中可以清晰的看見。 沒有絕望的人生。路得會成長的信心,帶來的第一個祝福是——「在絕望中仍有盼望。」[77] 對于路得而言,她來到伯利恒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成爲拿俄米的女兒,事奉其終身。然而,就因爲她這一份願意放弃自我追求的信心,在神家中獲得了神的恩典。當然,這不是說人是用信心來從神那裏獲交換恩典,而是說人順服神的帶領,進到了神的家中,享受他的豐富。在路得記中,關于神對路得的豐富,從第二章開始叙述。 至于筆者說路得對于這樣的人生,都沒有絕望,這在波阿斯的僕人口中已經獲得了證實——「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裏坐一會兒,常在這裏。(得二7)」 第一,有一位值得紀念的親族。路得記第二章一開始,作者就迫不及待的介紹一個人,甚至在介紹這個人的名字之前,就先介紹了他目前的狀况。[78] 首先作者提到的是這個人目前的身份——大財主。[79] 這在《思高本》的翻譯中,能够清楚的體現出來:「納敖米的丈夫厄裏默肋客家族中有個親人,是有錢有勢的人,名叫波阿次。」「大財主」一詞聖經之中共出現了多次,其中有被翻譯爲「大勇士」(士六12)。這個字在此可能是表示波阿斯是一位「有權勢的地 主」。[80] 因此,這很顯然是一位「有地位的人。」[81] 在此,最重要的還不是這個人的地位和現况。作者要大家看到的是,這位備受作者關注的對象,正好就是以利米勒的親族(二1)。這個人物的出現,成爲了整個故事的轉折點。[82] 他的確是給信心旅行者路得帶來希望的人。很顯然,波阿斯就是神賜予信靠者——路得的禮物,爲要扭轉路得所處的境况。這從波阿斯這個名字的意思就可用看出。 波阿斯(בֹּעַז)這個詞含有「能力」、「能力在他那裏」之意,[83] 就是他,在神的安排之下成爲了路得的希望——一位至近的親屬。有人甚至認爲,這正預表了基督爲人類救贖主的意義。[84] 這就是神的恩典,神似乎剝奪了拿俄米的一切,路得也不過是在盡一份爲「女兒」的孝心而已。然而,神幷沒有將難擔的膽子給她們,在她們心回意轉的日子,神爲她們開了一條光明的道路。由此可見,一位擁有活潑信心的人,是不可以與絕望同行的。 第二,積極面對生活的態度。再則,大家也應該從一個比較「人本」的角度來看看路得。聖經告訴讀者說,路得是一位非常積極的人。儘管她的家庭遭遇這樣的不幸,儘管如今她在异鄉爲异客,但是她對生活沒有苟且。作者給讀者呈現的路得是一位勤勞的婦女。 利未記中記載著神顧念孤兒寡婦的話語說:「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十九9-10、二三22)。所以路得到田間去拾取麥穗,實際上是在爭取生存的權利,神給予寡婦生存的權利。[85] 這種積極的生活態度,無疑表露了她對神的信心。 如果人真擁有信心,她的人生一定不會絕望,因爲信心能够領人看見神的道路。路得所看見的,就是神所預備的道路——律法對與寡婦的保障。 與波阿斯相遇在田間。路得的故事當來到與波阿斯相遇的時候,實際上已經是一個劇情的轉變。在前面一直在叙述的是一種悲凉,但是現在要呈現在讀者面前的是一份的苦盡甘來。可以這麽說,波阿斯的出現,改變了路得的人生,也改變了以色列的歷史。因此,這段經文非常值得一讀。 第一,「巧」認識(二1-3)。中國人常說:「無巧不成書。」可是在基督教的神學思想中,幷沒有「巧合」的存在。本書的作者,將路得與波阿斯的相遇,描述的很有技巧。作者在此用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詞「מִקְרֶה」,和合本將其翻譯爲「恰巧」,按照周永健的看法,這個翻譯非常恰當而傳神。[86] מִקְרֶה的字根意爲「碰見」、「遇見」等,[87]就מִקְרֶה本身具有「偶然」、「遭遇」的意思。[88] 然而,這幷不是偶然的,乃是在神的恩待下成就的。正如周永健所言:「作者沒有名言上帝的引導,上帝的安排,但他却要讀者看到在這一切的背後有耶和華在掌管。」[89] 同時,這種表達也能够很好的說明,有信心的人在神的恩典中一定要成長,也一定會成長,因爲前面的道路成了神,人沒有辦法掌控。[90] 第二,蒙眷顧(二4-13)。在這裡又有三個層面:其一,口中的恩言。從經文的反應可以看到,波阿斯是一位口中有恩言的人,這是非常難得的。話語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裏。(箴二五11)」合宜的話語能够造就他人在信心上的成長。 「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願耶和華賜福與你」這是古代以色列人互相問候的話語。[91] 這樣的問候是以耶和華爲中心的,而且是波阿斯出場的第一句話。[92] 這似乎在暗示這人們,波阿斯是一位將信仰活出來的人,在他的生活中,信仰就是他的全部。[93] 很顯然,他口中的恩言對他人絕對是一個很好的建立。因此,人們可以順理成章的相信,只有這樣的人才會很快的留意到了路得。 其二,敏銳的觀察。很快,路得成爲了波阿斯今天的焦點。[94] 于是波阿斯問他的僕人,這個女子是誰。很顯然,作者在這個回答上做了處理,或者說是作者在本書中都做過這樣的處理,因爲本書中對于路得的稱呼,從來都沒有稱呼是「外邦女子」,而是稱呼她是摩押女子。[95] 那個僕人告訴波阿斯,這就是傳說中的路得。 被人關注是很重要的,這對于路得而言尤爲重要。也許已經很久沒有人關注像路得這樣的人了,因爲她的遭遇幷不一般。現在,有一個人正在關注她,而且不是如同別人一樣的嗤笑她,乃是真正的關心她,這對于路得信心的成長是至關重要的一個環節,她在這裏,真正的體驗到了神家的愛。 其三,話語的激勵。從九節開始,作者將焦點放在了波阿斯和路得的第一次接觸上。在這一次短暫的交流中,波阿斯的話語帶有幾個方面的激勵性,這些激勵性對于路得的信心成長,都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波阿斯對路得表示他的接納——「女兒」。בַּת(女兒)的字根(בָּנָה)有「建造」之意,[96] 「本字以隱喻的方式用在神爲男人的好處而以亞當身上之肋骨建造(בָּנָה)了女人(創二22)。[97] 作者采用這樣的方式,似乎是在暗示著什麽,但是如果根據上文下理,相信這裏最重要的還是講到波阿斯的接納。 其次,波阿斯的話給路得指明了一條清楚的道路。「不要往」在古代希伯來文中是一個加强語氣,表示禁令。[98] 一個拾取麥穗的人,會因爲眼前的好處而離開去到另一個人的田地,但是在波阿斯看來,留在他的田地中,才是真正的好處。[99] 這已經不再是接納那麽單純了,而是在接納的接觸上,給予了承諾,當然,這從波阿斯答應路得可以從他的僕人那裏飲水就可以清楚的看出來。從這個背景看來,當時飲水是一個難題,而當時的拾穗的人,是要自己備水的。[100] 顯然,波阿斯正在盡心的幫助路得,以承諾來安撫她受傷的心靈。這承諾也成了路得信心成長路上的關鍵。 不但如此,波阿斯還就路得的過去來肯定她——「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幷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得二11)」透過這句話,讀者可以看到波阿斯對于路得的行爲表示贊賞。幷且,波阿斯在此講出了自己之所以幫助路得的最核心的原因——路得的選擇與堅信。[101] 當然,這在之後下半句的祝福中,讀者可以清楚的看見波阿斯其實更重要是因爲耶和華的緣故。[102] 最後,作者所記載是波阿斯的祝福。其實,這裏所提到的祝福和上文所說到贊賞是一句話,在這個祝福中清清楚楚的顯示出了,路得之所以今日蒙恩,就是因爲他「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二12)」這對于路得在信仰路上的成長,又是一個重要因素。 C、蒙扶持(二14-16)。信心總是在不斷的經歷中成長,在接下來作者的叙述中,讀者可以看到路得信心的成長就是在與波阿斯的接觸中,波阿斯在現實需要上的扶持。 首先,波阿斯接納路得與自己一同吃飯。這在舊約的習俗中是很重要的,聖經中常常提到,被王看爲尊貴的人,才有資格與王一同吃放(撒下九7等)。這很明顯顯示出了此刻的路得在波阿斯的心目中已經不再是一位寡婦而已了;甚至有人認爲波阿斯實際上已經對路得有了好感。[103] 第二,波阿斯在僕人面前抬举路得。他告訴僕人,就是路得想要直接拿取,也就由她。這樣的表述,難怪乎有人認爲波阿斯已經對路得有了好感。從聖經的角度看來,這的確是波阿斯對于路得認信與善行的回報和激勵。 D、得食物(二17-23)。如果要讓人信心真正的成長起來,需要讓他在經歷中有成果。路得在此就經歷很好的成長,因爲她獲得了很好的收成。 第一,工作的收成。路得一天的工作,獲得了難于預料的成功,他獲得了大約有三十磅的麥子。[104] 而且,作者開告訴讀者說,路得還獲得了供應他婆婆的食物。 第二,真盼望的産生。從路得與拿俄米的對話中,大家可以看到的是這個家庭重新燃起了盼望。[105] 很顯然,波阿斯恩待路得最起初是因爲他與路得夫家的關係;還有就是因爲耶和華的關係。對于這個家庭而言,波阿斯的出現是一個莫大的喜訊。從拿俄米的話話中,見證了波阿斯是一位樂善好施的人。因此,知道麥子收成結束,路得都在波阿斯的田中收取麥穗。 任何人的信心都不是天生的,神所賜的信心都是在經歷中長大的。也許人們會從消極面經歷到信心的成長,或者那人會從積極面經歷信心的成長,但無論如何,信心的成長是必須的。路得,就是在决志跟隨耶和華之後,耶和華爲他預備了波阿斯來成爲他信心成長路上的最大祝福。
成熟的信心是有表現的,路得的信心既然成熟,作者就開始將她信心的表現寫了下來。基本上整個第三章都是講述路得信心表現的問題。 智慧的婆婆與順服的兒婦(三1-5)。拿俄米是有智慧的,她的智慧體現在她的開明之處。儘管路得已經下定决心終身服事婆婆,放弃再嫁的權利,但是拿俄米幷沒有接受這樣的現况;她的心中總是希望給路得尋找到一個可以安身立命的所在。[106] 其實,這也是她歸回一直以來未曾磨滅的心願。[107] 因此,當拿俄米發現了波阿斯之後,很顯然有一段時間的觀察。[108] 她現在希望能够爲路得和波阿斯牽綫。 很多人都以爲拿俄米教導路得的行爲是不是有倫理問題,但是要知道這幷不是這樣的,拿俄米所教導路得的乃是一種求婚的方式。[109] 這裏所說「換上衣服」向來爲人們所爭議,有人認爲這是拿俄米要求路得換上新娘的裝飾;又有人提出,當時的路得那麽貧窮如何能有可換上的新娘裝飾,所以他們認爲這不過是要求路得換上寬鬆的外袍,以至不讓人認出她來。[110] 本處所提及的「脚」其實是一種比較含蓄的,不公開的指男性的生殖器官。這不是要路得去犯罪,乃是要路得用這種方式來向波阿斯求婚。[111] 然而,華活特和蘇克主編的《信徒聖徒注釋》去不這麽認爲,他認爲這完全只是一種禮儀而已。[112] 無論拿俄米所教導的是什麽意思,今天的讀者都可以從中看見了這位用心良苦的婆婆的智慧。 接著,聖經叙述說路得順了婆婆的命令。這似乎就是路得的本性,在整本路得記中,幾乎除了路得要跟隨拿俄米那一段說到路得很有主見,其他地方幾乎路得就是一個乖乖孩,拿俄米的話對她而言就是絕對的命令。 果敢地求婚與果斷地承諾(三6-13)。路得對于拿俄米的話可謂言聽計從,她果然來到了禾場,躺在了波阿斯的脚下。現在需要看看路得的這一句話——「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爲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得三9)」路得沒有花言巧語,沒有其他的誘惑;而是直截了當的告訴了波阿斯,她現在需要一個家,而且她希望是波阿斯和她建立這個家。然而,就是在這個求婚中,路得首先肯定了一件事情——我是你的婢女,所謂「婢女」就是指她沒有任何權利要求波阿斯做什麽,波阿斯的决定不會受到她的因素的影響,也沒有任何什麽會是理所當然的。[113] 「求用你的衣襟遮蓋我」,這是當時一種下寡婦求婚的方式之一。[114] 「衣襟」(כָּנָף)本身擁有「翅膀」的意思。[115] 這是一個很優美的答覆,記得當波阿斯第一次和路得見面的時候,就是這樣描述她的(二12)。[116] 路得的最後一個理由是:「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這句話實際上正是在抓住那個神的應許(參申二五5-6)。 也許正是因爲路得的賢惠與執著感動了波阿斯,于是他很果斷的就承諾必爲她盡「本分」,也就是要娶她爲妻。只是,在此之前波阿斯要解决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城中,還有一個更近的親屬。其實,從這段文字的叙述中,已經很清楚的看見了波阿斯的答案了。 負責的郎君與誠信的托付。波阿斯不是那一種不負責任的男人,他是一位負責任,所以他在天快亮的時候,就要求路得回去,不讓路得爲難。這很顯然,波阿斯的意思是不讓任何的問題幹擾了他正要進行的——當時他們法律上的解决之道。[117] 當然,波阿斯幷沒有忘記要給這位准新娘送上一份最合適不過的禮物——大麥。[118] 顯然,拿俄米對波阿斯有絕對的信心,她勸路得安靜等候。這種等候很顯然是一種信托。拿俄米已經盡了她一切的努力,現在所有的事情只能看波阿斯的發展了。[119] 顯然,信心所托付出去的,真的只能安靜的等待,因爲自你交托之日起,與你自己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路得的信仰顯然已經在拿俄米的帶領下,又有所長進了,從經文的描述看來,路得的確是安靜的等候。這真是信心的交托。
如果人願意對神有信心,那麽信心的果效必然隨著。路得記就清楚的反映出了這樣的一個真理。來到第四章的時候,主要是講述在路得信托之後的事情發展。當路得的信托之後,經文一共叙述了三個偉大的事情,第一是波阿斯不負所托;第二是路得重獲新生;第三是大衛王的家譜。 不負所托(四1-12)。顯然,波阿斯是一位很有智慧的人;而且在城裏也是有地位的,因爲他能够坐在城門口。[120] 波阿斯現在已經很希望娶路得爲妻了,但是他不能够名不正言不順的娶路得,所以他在城門口舉行了一次大會,希望能够從大會上獲得這樣的權利。換句話說,他就是要在大會上讓那個更親近的親屬放弃他的權利,以至于他自己能够順理成章的成爲那個「盡本分」的人。 在這段的描述上,作者采用了路得與波阿斯相遇時所用的描述手法——恰巧,這其實都是作者在暗示著,這件事情正蒙神的帶領,順利的進行著。 在本輪的談判中,波阿斯巧妙的將「某人」引導進了一個「知難而退」的地步,從而這件獲得了本來是「某人」擁有的權利。咋看之下這似乎是波阿斯的智慧和手段,但作者最重要的告訴讀者的是,上帝的手在其中帶領著。 波阿斯的做法得到了衆人的支持,于是在取得了權利之後,他也獲得了衆人的祝福。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祝福焦點不在于夫妻的關係上,乃是在于子女的問題。[121] 這是因爲當時他們以生育爲神賜福的最有力證據。[122] 路得終于有了歸宿,拿俄米的心終于可以放下,這一切事情的成就,其實都來自她們對于耶和華的信心與交托。 重獲新生(四13-17)。終于,波阿斯與路得如願以償,結爲連理。在這個故事的結尾,的確以孩子來證明神的賜福。在這裏,有必要一提的是這個孩子的名字——俄備得(עוֹבֵד)。עוֹבֵד的意思是服事,[123] 這個字的字根有「去作」或者「施行」的意思。[124] 從這個名字不難看出,這從起初以利米勒家庭對神的一再背叛,到了今日的主動去事奉,這真是一個新生的開始。同時,這裏的孩子,也和一章五節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人如何能够在神的面前重獲新生,唯獨對耶和華的信靠方可。正是這個孩子,徹底的喚醒了拿俄米的靈魂。[125] 榮耀成果(18-22)。最後,作者用家譜來作爲結束,這也是對于這段婚姻的一個榮耀的證明。從而令人們知道,這個婚姻不但給這個家庭帶來了祝福,更是跟整個以色列帶來了祝福。可見,民族的復興,必須要有信心的興起。 在路得記的叙述之中,拿俄米這個家庭幾乎就要被滅絕了,但是耶和華仍然爲他們存留盼望,以至于他們到最後仍然能够重獲新生。這正給當時的以色列人一個重要的提醒——只要願意轉回,耶和華的恩典仍然不會斷絕。[126]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爲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1、6)」的確信心是信仰的根本之所在,很多的時候人們總是在信仰中問上帝在哪裏,却忘記了問問自己現在在哪裏。路得記很傳神的將人與神的關係描繪出來。在士師時代,人們各自爲自己的王,隨從自己的「真理」行事,對神的信心完全的失落,以至于就是糧食之倉,也難逃饑荒的厄運。如果要扭轉這一切的局勢,唯有一個方法,就是信賴耶和華,歸回到他的懷抱之中。這就是本書所要告訴世人的,永恒不變的真理。 但願每位神所愛的兒女,都能清楚看到這一真理,以活潑的信心信仰這活潑的真神。那麽,我們就可以相信,終有一天我們要享受我們信心的果效。
[1]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香港:天道書樓有限公司,2006),5。 [2] 迪拉德、朗文,《21世紀舊約導讀》,劉良淑譯(臺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9),155。 [3] 同上,156;大衛·郝渥德,《舊約歷史書導論》,胡加恩譯(臺北: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06),155。 [4] 馬有藻、張西平,《舊約導讀》(上海:中國基督教兩會,2005),38。 [5] 同上,38。 [6] 巴斯德,《舊約研經課程》,電子書。 [7] 大衛.郝渥德,《舊約歷史書導論》,161;「SDA聖經注釋:路得記」,吳滌申譯,取自《百度文庫》網頁.(http://wenku.baidu.com/view/393c521810a6f524ccbf85d3.html),瀏覽于2010年9約28日。 [8] 馬有藻、張西平,《舊約導讀》,38。 [9]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2-3。 [10] 大衛·郝渥德,《舊約歷史書導論》,162。 [11] 同上。 [12] 因爲本書最核心、最高峰的就是將焦點引向了合身心意的神僕——大衛(得四22)。 [13] 大衛·郝渥德,《舊約歷史書導論》,167-8。 [14] 指士師時代以色列人的各種偏離神的錯誤行徑。 [15]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20。 [16] 同上,21。 [17]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辭典》(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123。 [18]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問字典》,410。 [19]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範約翰、胡翼權譯(香港:角聲出版社,2003),423。 [20] 同上,28;又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揚長慧譯(臺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2)239。 [21]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39-40。 [22] 第一節中的「往」(הָלַךְ)字,實際上也可以被譯爲「躲避」、「逃走」或「逃」。 [23]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233。 [24] 同上,292。 [25]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140。 [26]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207。 [27]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40。 [28] 其實基連才是長子,但是作者却不把他安排在前面。當然,這是因爲路得是馬倫的妻子,不過也不難看出這個文字游戲的編排。 [29]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344。 [30]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辭典》,792;又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41-2;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37。 [31]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403-4;又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42;又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37。 [32] 「俄珥巴」之意。 [33] 「路得」之意。 [34]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37。 [35] 面對神的審判以逃避來作爲他們的反應。 [36]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32。 [37]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444。 [38]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詞典》,1066。 [39] 同上。 [40]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詞典》,1802。 [41] 同上,1442。 [42] 同上,1066。 [43]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40。 [44]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詞典》,1066。 [45]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40。 [46]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詞典》,2340。 [47]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39-40。 [48]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4。 [49]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47。 [50]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44-5。 [51]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44-5。 [52] 「עַם」這個詞可以譯成「百姓」、「民」或者是「父系的親戚」。詳細可見: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辭典》,1640-1。 [53] 陳惠榮主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電子版(香港:證主福音協會,1997),「摩押人的宗教信仰」條目。 [54]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45。 [55]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辭典》,698。 [56] 同上,1708。 [57] 「信實」是חֶסֶד的另一個意思。 [58] 克萊瀾(J.T.Cleland)的思想,可見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51。 [59]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51。 [60] 當然,這是人的看法,事實證明路得幷沒有受到明顯的排斥。 [61]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59。 [62]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51-2。 [63]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59。 [64] 同上,60。 [65]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52。 [66]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5。 [67] 唐佑之,《舊約詩卷》(加拿大福音證主協會,2002),24-5。 [68]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54。 [69]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辭典》,1247-8。 [70] 同上。 [71]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273。 [72] 同上,407。 [73]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72。 [74]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5。 [75] 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李永明、徐成德、黃楓皓譯(臺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6),386。 [76]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5。 [77] 《上帝的兒女何等有福》,歌詞。 [78]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79。 [79] 在希伯來文的排列,波阿斯的名字是放在最後的。 [80]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63。 [81]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6。 [82] 同上。 [83]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80。 [84]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辭典》,134。 [85]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81;又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63。 [86]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81。 [87]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辭典》,922。 [88] 同上,922;又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265。 [89]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83。 [90]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64。 [91]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88。 [92] 同上。 [93]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64。 [94] 同上,266;又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6。 [95] 關于作者在對路得的稱呼問題上,有很多方面的見解。本處不做詳論。 [96]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83、66。 [97] R.Laird Harris、Gleason L.Archer,Jr、Bruce K.Waltke,《舊約神學辭典》,131。 [98]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68。 [99] 同上。 [100] 同上,270。 [101]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94。 [102]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71-2。 [103]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7。 [104] 同上。 [105] 同上。 [106]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8。 [107]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127。 [108] 這其實從路得在拾取麥穗的過程中,拿俄米就能够掌握到。 [109] 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390;又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129-30。 [110]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82;又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8。 [111]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82-3;又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134-7;又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389-90。 [112]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9。 [113]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86。 [114] 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390。 [115]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208。 [116]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86-7;又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136-7。 [117] 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390。 [118]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91-2。 [119] 華活特、蘇克,《信徒聖經注釋》,卷一,429。 [120] 昆達、莫裏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士師記、路得記》,295。 [121] 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390。 [122] 同上。 [123] 王正中,《聖經原文字典——舊約希伯來文字典》,318。 [124] 同上,312。 [125] 周永健,《天道聖經注釋:路得記》,212-3。 [126] 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391。 上一篇从四方论浅谈信徒之孝敬父母下一篇盼望的果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