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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事并不遥远时间:2013-10-25 文章内容
【出20:13】不可杀人。
许多人当面对第六诫的时候,总是认为这是一条很容易遵守的诫命,因此总是掉以轻心的认为我总不可能会触犯第六诫所谈到的内容。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吗?事实上,今天在这里笔者要告诉大家的是:杀人的事,并不遥远。因此,面对第六诫,我们同样需要保持和第七诫一样的态度,一样的谨慎;不要轻看了这四个字。
那么,这样看到第六诫究竟有何深意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呢?在接下来的灵修中,我们将会从道德性层面和属灵性层面含义,进行灵修分享。最终,我们会谈到「我」是否有可能成为一位「杀人凶手」,或者说我现在就是。今天,我们先谈谈为何神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要真切的了解神的这个要求,我们必须要明白人在神眼中的地位。我们现在可以从人的被造,来看人在神心目中究竟是什么样的地位。
第一,原来人的被造与万物的被造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了人以外,神并没有赋予任何他所造的万物,他自己的形象和样式。神的形象和样式,只有人被赋予。人在被造的时候,神定意要他做尊贵的王——使他管理万物(创一26-28)。
第二,人被创造,与万物更大的区别在于神赋予他有生气,也就是灵。因此,人的里面是可以拥有神的生命,人被称呼为神的儿子。(路三38)可见,这是何等的尊贵。
第三,人是神的杰作,他属于神自己。圣经宣告任何人、任何动物,都不可以伤害人。如果有伤害到人的,无论是人或动物,神都必审判他。因为伤害人,是对人的主宰——神——主权的侵犯。(雅四11-12)
可见,在神的眼中,人是何等的珍贵。他不允许人受到任何不公的待遇,任何不应该的伤害。所以,神说:「不可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