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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牧师,想请问基督徒是否可以选择堕胎?时间:2019-04-21 文章内容
问:您好牧师,想请问基督徒是否可以选择堕胎? 答:很感谢您的信任,但是回答您这个问题,估计需要先分解这个问题的特定性前设。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忽略特定前设而谈堕胎的问题,所谈的内容必然毫无意义。 基于圣经伦理学,关于堕胎的准则是明确而清晰的——不可以。相信这个标准答案对于弟兄姊妹而言,并不难以理解。生命的主权在于上帝自己,一般上我们承认人的生命乃是开始于受精卵,因此堕胎就是对生命的残害(类同杀人)。就此而言,堕胎是绝对不应该被允许的。 那么,就什么样的前设会导致基督徒去支持堕胎呢?在我们生活的周遭,常常有因为性别选择,还有所谓的产前筛查等缘故,而导致了堕胎的发生。当然,也有所谓的意外怀孕等其它因素导致的堕胎。其实,这些前设都并不该成为支持堕胎的理由。这些前设的本身,其实是对神的主权高度的蔑视和侵犯(生命权属于神的主权),乃是不义的行为。 那么,什么样的前设才应予以支持呢?一般上认为,唯有在母亲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采取以“两恶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案。我们举例说明这个原则的落实:如一个妇人是剖腹产诞下前胎,且二次怀孕的时间距不长,足以导致母亲生命危险的情况。又如,在某种特定因素下,会对母亲造成严重威胁情况等。 可见,真正处理与落实,不仅需要有基本的准则和基本策略,更需要有属灵的智慧与敬畏上帝的心灵。希望这个答复能够帮到您,以马内利! 上一篇系统神学下一篇信仰究竟是什么? 可四35-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