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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与机构──相互交流.见证.传扬福音时间:2013-05-22 文章内容
基督教机构近年不断增加,可说是必然的趋势。但是由于机构事工的扩充,给教会带来一种压力,使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对立的情势,以致两者互不闻问,关系疏远,如此发展下去,对于教会整体传福音的工作,亦必产生负面的影响。 教会对机构的价值多存否定观念,认为机构是教会的外围组织,而非教会自身建立或隶属教会内部掌控的团体组织,甚至认为机构所做的工作涵盖教会和凌驾教会的工作,对教会现有的事工和教牧牧养工作带来挑战和威胁,形成对垒的危机。为此之故,机构必须时常检视本身工作的路向,以免偏离原有的宗旨和目标。 基督教机构的存在,属于信徒自由的组合,在法律上只是社会合法团体,并不需要教会的认受,因此受到教会的排拒。但我们从教会历史所见,无论是教会抑或是机构,往往从反传统、反隶属的处境建立起来,及后成为正统的教会和机构。就以基督教之脱离罗马天主教,被视之为「誓反教」(Protestant),以及其后发展世界各宗各派,都变成基督教主流正统的教会。又以机构的组织发展为例,例如基督教男、女青年会、圣经公会、读经会、学园传道会、基甸会、广学会,甚至今日香港基督教机构如院牧联会、青协、三福、更新会、以诺团契、艺人之家、青牧团契等等也曾不被认同、确认他们的贡献。因此机构的成立和机构的好与坏,是在发展时间上可以作出证明,我们相信机构的存在,都有神的引导和保守,在时代中发挥见证基督、传扬福音的功能。诚如诗人所说:「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诗一二七1) 我们知道机构多是由一群爱主的弟兄姊妹,在同一心志中,为福音齐心努力而组成的非牟利团体。这一群委身于机构的弟兄姊妹都是神的儿女,亦是教会中的肢体,同是葡萄树的枝子;因此他们的事奉和组织可以说是教会的一部份,所以我们绝不能抹煞他们所得的启示和所作的奉献。 基督教机构的设立,目的是透过信徒的恩赐,以专业和技能去接触未信的人群;或是以专业和技能为教会推动传扬福音和培育教会信徒的工作,这些纯良的动机和献身事奉的工作,都是值得我们尊重和欣赏。特别在一个多元化和专业化的社会,我们更应鼓励信徒参与机构的事奉,向未信的群体作见证传福音,引导更多人进入教会,信仰基督。 我们可以肯定机构的存在必然有他们的功用和价值,对教会事工有相辅相成的贡献。所以教会与机构两者之间应多互相交流,了解彼此需要,发挥配合的职能,在二十一世纪为主耶稣基督作出美好的见证,使福音有效地传扬于人群之中。
(作者为香港圣经公会总干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