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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8微灵修时间:2022-11-08
文章内容
今日读经:撒上15;结38-39;启13
灵修文: 启十三17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 为信仰付出代价,要到什么程度?许多信徒口头上认为自己可以为信仰付任何代价,但真正到了付代价的时候,又无法付诸于行动。造成这个情况的根本缘由,是对代价程度的计算落差。即是说,在他们面临信仰代价之前,并不认为自己将会为信仰的缘故,付上多么惨烈的代价。在他们看来,哪怕是付代价,也不过是在他们认为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或者说是他们也只准备付上自己可以接受的代价。至于守主日不上班,孩子主日不上补习班等,他们觉得这个是付不起的代价,更可能觉得是没必要的代价。 然而,神所给的启示却全然不是如此。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信徒需要为信仰付上生命的代价。莫理斯认为,这里并不仅仅是关乎社会生活问题,更是关乎个人生存问题。这表达了一个人生存的权利完全被剥夺,人完全无法活下去。莫理斯说:「换言之,没有印记的人连粮食等必需品也买不到,也就是束手待毙了。」 这种情况听起来好像很不可思议,特别在今天这个所谓文明的时代里。然而,疫情期间巴基斯坦的基督徒,就真真实实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若干年前,我们的先辈同样也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正如传道书所言:「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一9)」所以,之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也自然是不足为奇了。 那么,作为基督徒的我们,是否准备好付上这样的代价呢?如果我们没有准备好,自然无法跟随基督到底。毕竟,这乃是关系到人的生存。有人说,无论多自尊的男人,为了妻儿的生存,也总是会屈服下来。好吧,这确实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当信仰是一个生存问题,我们是否还能坚持所承认的指望呢?耶稣基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这句话对于我们是否具有支配的能力呢?当然,按照下文的说法,主乃是要告诉我们,如果不是出于神,这些事情就必然不会临到我们身上。换言之,这些事如果临到我们,就必然是出于神。那么,我们是否对于神让这些事情临到我们,表达彻底的顺服呢? 好吧,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希望今天的灵修,能够唤起我们对信仰的更深层次认知,从而愿意为主的缘故,完全交托自己!那么,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上一篇20221109微灵修下一篇20221107微灵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