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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平阳县牧垟教会雅歌团契公约时间:2013-04-03 文章内容
基督教牧垟教会雅歌团契公约 一.所有雅歌团契正式成员,都是必须已奉圣父、圣子、圣灵之名接受洗礼,且在教会敬虔度日的本教会基督徒;未受洗慕道友亦可申请参加本团契,但不得算为正式成员,而是本团契预备成员。预备成员不得参加本团契以诗班名誉举行的正式献唱、选举与被选举等;但其它被牧养权利与正式成员无异。团契根据圣经原则鼓励所有愿意接受耶稣基督为主救主的慕道友,向教会报名接受洗礼, 继而成为团契的正式成员。 二.所有参加雅歌团契的成员,都必须明确填写申请登记表。 三.本团契根据教会「章程」和「事工组规章」要求,设有团契负责一名,探访负责两名,后勤负责两名。 四.本团契每周正常聚会两次,分别为周三、周六;聚会时长1小时30分,分别为查经和练唱。成员出席有考勤。 五.本团契每周探访牧养一次,时间为每周四晚。本团契探访牧养由探访组负责组织安排,所有成员均有参与探访牧养工作的义务。 六.团契成员必须坚持参加团契举行的聚会、学习,完成团契布置的作业,参与教会、团契所需的服事。 七.团契每次正式以诗班名誉的大型献唱前,若有成员缺席三次则不得参加该次的献唱。 八.成员在正常聚会时间,凡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团契负责请假;请假需要有清楚地理由。但一个月不得请假超过3次。严禁无故缺席。 九.团契成员必须遵守圣经真理、教义、教会章程、本团契公约等各样规章,不得违背。凡违背者,将须接受团契、乃至教会的相应干涉。 十.本公约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生效;试行时间一季度。 牧垟教会.团契组 牧养教会雅歌团契 |